交易所公告

中央企业招标采购调研会在广西召开

更新时间: 2011-12-29     浏览次数: 3086    文章来源:中国招投标协会

近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为配合《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招标投标运行和监管制度已成为十分紧迫和重要的任务。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日前在广西北海召开了中央企业招标采购调研会。会议旨在就国有大中型企业招标采购运行机制进行研究,为政府制定规范国有企业招标投标制度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李亢副司长、孟玮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信息电子、能源化工、冶金制造等领域的中央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等16个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协会李小林常务副秘书长主持了调研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为会议的顺利召开提供了大力支持。

李亢副司长在讲话中指出,央企的招标采购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多年来,央企和从事央企招标采购的代理机构不遗余力地创新、探索,取得了很好成效,对《条例》和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贯彻执行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形势下,尤其是在《条例》即将颁布之际,进一步规范央企招标采购活动已十分必要和迫切。他希望,通过调研进一步梳理和总结符合我国国情、央企招标采购性质和特点、招标采购规律的经验做法,以及国际上的成熟经验。同时,要规范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要求,针对管理权限、责任、措施提出意见建议,共同为国家制定规范央企招标采购活动的政策措施出谋划策。

与会同志介绍了各单位招标采购运行和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交流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围绕《条例》颁布实施后,招标投标规则的变化以及对招标投标市场的影响等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在讨论中,大家各抒己见,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评标专家的选取及其行为规范、集中招标、框架协议以及供应商管理制度与现行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的衔接、以及推动招标采购电子化、标准化等内容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会后,协会将进一步梳理调研交流成果,针对关键问题继续深入研究,继续配合政府为管好用好国有投资,规范央企的招标采购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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