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公告

武邑县纪委采取七项措施扎实推进阳光招投标

更新时间: 2012-01-18     浏览次数: 2820    文章来源:长城网

为有效预防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借用资质、围标串标问题,杜绝人为因素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行为,武邑县纪委对招投标办法进行了进一步改革,今日出台了《武邑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实施办法》,配套开发了工程网络招投标系统,使招投标工作更加高效、透明、廉洁。

一是从机制和方法上限制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的联系,消除招投标产生腐败的土壤。在招标阶段,招标文件只划分工程专业类别不分标段,增加中标结果的不确定性;在投标阶段,投标人自行在网上申请投标,系统自动为投标人随机生成登陆密码,投标人经过身份验证后,在投标截止日前可随时随地通过网络下载、在线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每家投标人不能了解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人不需要和投标人直接接触。整个招投标活动全部在网上进行,从而有效防止招标人“暗箱操作”,投标人也无法确定围标、串标对象,可有效防止围标、串标行为。

二是公开招标人报价,有效避免低价抢标或哄抬标价行为。新办法首先公示招标人报价,接受投标人质疑后形成最终的招标人报价作为固定中标价,杜绝投标人低价抢标或通过围标、串标哄抬标价的行为,从而保证中标价的合理性。

三是公平、公正、公开招投标,现场摇号随机产生中标候选人,从方法上杜绝人为干预招投标行为的发生。开标期间,在纪检监察、行政人员监督下,由公证人员利用商业摇号机摇号随机产生中标候选人。从根源上消除人为干预招投标活动的可能性,充分体现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

四是简化评审条件,减少废标条款,约束人为自由裁量权。新办法充分简化了评审内容,减少了废标条款,将资格审查废标条款由原来的十五条缩减为可以明确评判的七条,整个评审内容不需要评分,只有“通过、不通过”两个强制性选择。约束评标过程中的人为自由裁量权。

五是推行网络招投标,科技防腐。运用互联网技术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行政、纪检监察监督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工操作和干预。通过数据库、电子表单等技术使评审过程标准化和规范化,评审过程中自动搜集专家评审意见,记录专家的评审信息,整个评审过程“处处留痕”,强化专家评审责任。开标过程进行全程网络直播,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发挥监督作用,实现了全过程监管。“系统”须由纪检监察、行政监督人员同时启动方可开启,监督部门可随时对以往或正在进行的招投标项目的录像、评审过程细节、评审现场实况进行异地查阅,开标过程、评审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各界群众和投标企业也可随时查询开标情况和评标结果,并对公示结果进行监督和投诉。

七是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即开即评。整个招投标工作网络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模板化、格式化,大大缩短了投标、评标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整个过程方便、快捷,即开即评,在开标当日即可现场公布评审结果,减少人为干预的机会。同时有效降低了招标投标成本,可节省大量招标代理费、投标单位纸质标书制作费和投标人员差旅、食宿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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