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公告

新区13项措施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更新时间: 2016-03-03     浏览次数: 2465    文章来源:今晚网-渤海早报

  为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资产证券化率,滨海新区日前出台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的13条政策。其中,对重组新区上市公司,或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迁入新区的本地重组方,将给予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相关政策规定,滨海新区将设立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专项资金,支持注册地为滨海新区的企业进行改制、挂牌、报备、上市、重组等。资金用于改制补贴、挂牌补贴、报备补贴、上市补贴、重组补贴等专项补助,以及团队奖励、培训活动补助和中介费用等。
  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4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天津股权交易所、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拟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境外证券交易所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经中国证监会和境外证券交易所管理机构正式受理申请材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00万元;对重组新区上市公司,或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迁入新区的本地重组方,给予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新区还鼓励各商业银行优先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业务;引导和支持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后备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优先为后备企业提供担保、融资服务。支持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在新区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新区企业发展。
  此外,新区还将在减免企业相关税费、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保证项目建设用地、建立企业上市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企业辅导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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